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 貨物送至相關的貨站后,貨代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運碼,杭州玻璃海運,制作主標簽和分標簽,貼在貨物上,以便起始港及目的港的貨主、貨代、貨站、海關、航空公司、商檢、及收貨人識別。
2、過磅: 將貼好標簽的貨物交由貨站過安全檢查,過磅,確定貨物尺寸計算體積重量,之后貨站將整單貨物的實際重量以及體積重量寫入“可收運書”,加蓋“安檢章”“可收運章”以及簽名確認。
3、打單: 貨代根據貨站的“可收運書”將全部貨物數據,打入航空公司的運單上。
4、特殊處理:可能因貨物的重要性、危險性、以及裝運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貨站將要求承運的航空公司代表進行審核,并簽字說明,玻璃海運,才可入倉。
至馬爾代夫:未經馬爾代夫國內事務部允許,不準進口各種和硫酸、、危險動物等;未經馬爾代夫對外事務部允許,不準進口酒精飲料、狗、豬或豬肉、雕像等。
至伊朗:伊朗稅法第90款規定,在伊朗港口裝貨出口,不論其在何處支付運費,均按運費的征收運費稅。進口貨免征運費稅。
至沙特阿拉伯:沙特政府規定所有運往沙特的貨物不準經亞丁轉船。吉達和達曼港務局規定:凡經往該二港的貨物必須在裝運港打托盤,安徽玻璃海運,集裝箱貨物也要先打托盤后裝箱;袋裝貨每包凈重不得超過公斤;貨物文件各項內容必須詳細,若收貨人是銀行,則應列明后提單持有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收貨人須在船舶到港后二個星期內提貨,否則將予拍賣。
UPS用并購和擴展構建完善的網絡進軍物流市場,發展貨運行業和航線;FedEx借助強大的機隊力量,繼續“無所不包”;TNT進軍企業級物流市場,比如汽車行業等……相比之下,DHL優勢是搶先進入新市場。譬如東歐,浙江玻璃海運,以及重新回到科威特;譬如1986年進入中國市場與中國外運合資,都是DHL搶灘新市場的亮點。但在中國國內市場,2005年進入后除了品牌外,DHL的動作卻一向緩慢,先發優勢蕩然無存。
優勢沒有發揮的同時,DHL反應慢的劣勢也被一再放大。而且,DHL并沒有深刻反思自己如何與低成本航空競爭的問題。不單單是在中國、印度市場,更包括未從并購策略上思考收購藍標之后的雙品牌運作。因此,DHL退出中國市場與其說是退出,不如說是策略調整。從大力拓展國內業務轉換為以國際件為主,進而延展至國內的策略。筆者判斷,不超過兩年,DHL定會回來,但能不能勝利地回來,這才是問題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