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遞中賠償原則
1.優先考慮快遞組織和顧客之間的約定,按約定進行賠償。
2.國際快遞快件延誤賠償:延誤的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于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損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3.國際快遞快件丟失賠償:主要包括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購買保價或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或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對于沒有購買保價或保險的快件,按照郵、郵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4. 國際快遞快件損毀賠償:
a) 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b) 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占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5.國際快遞內件不符賠償:
a) 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
b) 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不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的行為
1.出口企業將空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免)稅單證交由除簽有委托合同的貨代公司、報關行,或由國外進口方的貨代公司(提供合同約定或者其他相關證明)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
2.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貨物既簽訂購貨合同,又簽訂代理出口合同(或協議)的。
3.出口企業未實質參與出口經營活動、接受并從事由中間人介紹的其他出口業務,但仍以自營名義出口的。
4.其他違反國家有關出口退稅法律法規的行為。
國際快遞常識中需要知道的幾點
. 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時應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項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填寫時須使用打字機或圓珠筆,以使運單各聯字跡清晰可辨;
2. 收、寄件人名地址應詳細準確,且應盡可能提供電話號碼,以便在快件出現問題時能及時聯系;收件人地址僅為郵政信箱號碼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對快件地址錯誤或不說所造成的投遞延誤不承擔責任;
3. 快件內不得夾寄現金,危險品等國家法律及相關規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運人禁
止作為快件交運的物品;對寄件人違反禁、限寄所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相關規定,當快件的體積重量大于實際重量時,快件的運費標準將按照其以及重量予以收取。具體計算公式為:長X寬X高/6000=體積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