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加工貨物的監管模式:
1、地域上的監管類型:
物理圍管:出口加工區、跨境工業園區、(保稅區)
非物理圍管:
2、監管手段上的監管類型:
紙質手冊監管:大量使用。中小企業使用。以合同為管理單元,執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電子手冊監管:正在推廣。中小企業適用。以合同為管理單元,執行保證金臺帳制度。
(紙質手冊和電子手冊:它們是一個新時代下的替代關系。)
電子帳冊監管:大型企業使用。不執行“保證金臺帳”制度-超類大型企業。管理單元是企業。
(電子手冊和電子帳冊:因企業不同而不同,但它們的備案、進料、出口、核銷都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
這兩種分類不是非此即彼的管理,現實中一個企業常常同時屬于兩者。
國際快遞中賠償原則
1.優先考慮快遞組織和顧客之間的約定,按約定進行賠償。
2.國際快遞快件延誤賠償:延誤的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于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損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3.國際快遞快件丟失賠償:主要包括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購買保價或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或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對于沒有購買保價或保險的快件,按照郵、郵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4. 國際快遞快件損毀賠償:
a) 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b) 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占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5.國際快遞內件不符賠償:
a) 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
b) 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國際快遞投訴中注意事項
1.運單和原件。在投訴過程中,建議將運單原件及原件各復印一份,保留好原件。盡量出示復印件,不要輕易將原件交給快遞公司。
2.保留網上記錄。發生問題后時間在網上查詢關于快件狀態的記錄,并將該網頁保存下來。這對于快件延誤類問題尤其重要,以防止篡改記錄或在記錄上做文章。
3.保留錄音。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建議在與快遞公司交涉的過程中,將電話錄音,以便將來向相關部門投訴與訴諸法律程序時提出對您更有利的證據。
4.如投訴處理時限:快遞服務組織除了與投訴人有特殊約定外,投訴處理時限應不超過:同城和國內異地快件為30個日歷天;港澳和臺灣快件為30個日歷天;國際快件為60個日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