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運的步驟
進口清關
進口清關通常可以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國家之前開始。至于出口清關,則是制作申報單并連同相關文件一起提交,以便當局對貨物進行登記和征收任何關稅的一種手續。進口清關由貨代或貨代的代理人,或收貨人的報關行辦理。
進口清關程序必須在貨物離開目的國保稅區之前完成。通常,這意味著在貨物離開貨運代理或貨運代理的目的地倉庫之前。
目的地處理
至于原產地,貨物在目的地也需要裝卸,然后才能放行給收貨人。簡而言之,目的地處理包括將集裝箱從船上轉移到岸上,從港口轉移到貨運代理的目的倉庫。它還包括卸貨集裝箱和準備貨物以供收貨人提取。
用于運輸拼箱貨物的卡車
目的地處理包含多個目的地費用,并且始終由貨運代理或貨運代理的代理執行。可以向托運人或收貨人收取費用,但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之前,始終需要全額付款。同樣,如果協議是托運人支付海運費,收貨人支付目的地費用,實際上是托運人決定收貨人必須向誰購買目的地處理。正如針對原產地費用所討論的那樣,這可能會給沒有計劃的收貨人帶來一些摩擦或意外。
空運進出口注意事項 一、航空公司對貨物的外包裝的基本要求如下: 貨物做到不,牢固,符合國際運輸標準,木箱要用出口要箱(如膠合板、混合板等),一般不要用原木做的木箱,因為原木箱受到很多國家的限制,超大件,超重時要打托,以便使用叉車,托盤接觸地面應該為平面。 二、安檢:每票貨物必須附有安全證明;貨必須附有清單;化學品,粉狀及液狀貨物,含電池貨物必須附有相關證明(航空公司證明,相關部門證明,如MSDS)。
空運進出口注意事項
1、貨物件數在貨在機場前,務必要準確無誤,這關系到入倉速度與機場的工作量。一般貨主提供的件數不準確的話,操作員可以在貨送出后或盡可能快的再次落實好貨物的準確件數。件數準確直接影響到所寫空運標簽是否有效。
2、打托:貨物的外包裝,在訂艙時,應該注意貨物單件是否為大件貨,單件的毛重一般超過80KG的話,就需要打托,或需要提前同機場預約打托事宜。
3、貨物總量等級,若機場入倉人員能夠在入倉的時候有個等級重量的概念,如+45KG,+100KG,+300KG,+500KG,+1000KG,對運費風險的控制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