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進出口注意事項 一、航空公司對貨物的外包裝的基本要求如下: 貨物做到不,牢固,符合國際運輸標準,木箱要用出口要箱(如膠合板、混合板等),一般不要用原木做的木箱,因為原木箱受到很多國家的限制,超大件,超重時要打托,以便使用叉車,托盤接觸地面應該為平面。 二、安檢:每票貨物必須附有安全證明;貨必須附有清單;化學品,粉狀及液狀貨物,含電池貨物必須附有相關證明(航空公司證明,相關部門證明,如MSDS)。
國際快遞公司收貨
1. UPS貨物凡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UPS將按RMB40.0/箱標準加收額外手續費.
(1)外包裝為金屬或木質貨件;
(2)未以紙箱完全包裹好的圓柱形貨件,如圓桶、鼓或輪胎等;
(3)邊長度超過152cm或第二邊長度超過76cm的貨件;
(4)單件貨物實重大于或等于32KG。
2. 超過限制附加費:UPS為RMB388.0/件*當月燃油附加費.
3. UPS對重量和尺寸的限制要求如下:
(1)任何包裹的長一邊 (長度) 超過270厘米;
(2)任何包裹的三圍之和(即:(寬+高)*2+長)超過419厘米;
(3)任何包裹的重量超過70KG.
有效的“先進先出”方式。
保證每個被儲物的儲存期不至過長。“先進先出”是一種有效的方式,也成了儲存管理的準則之一。有效的先進先出方式主要有:
(1)貫通式貨架系統。利用貨架的每層,形成貫通的通道,從一端存入物品,從另一端取出物品,物品在通道中自行按先后順序排隊,不會出現越位等現象。貫通式貸架系統能非常有效地保證先進先出。
(2)“雙倉法”儲存。給每種被儲物都準備兩個倉位或貨位,輪換進行存取,再配以必須在一個貨位中取光才可補充的規定,則可以保證實現“先進先出”。
(3)計算機存取系統。采用計算機管理,在存時向計算機輸入時間記錄,編入一個簡單的按時間頃序輸出的程序,取貨時計算機就能按時間給予指示,以保證“先進先出”。這種計算機存取系統還能將“先進先出”保證不做超長時間的儲存和快進快出結合起來,即在保證一定先進先出前提下,將周轉快的物資隨機存放在便于存儲之處,以加快周轉,減少勞動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