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物流中常出現的問題
危險品運輸的問題
(1)危險品包裝合格證明(危包證)。
(2)危險品說明書。
(3)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4)其他補充文件(如進口國的進口許可等)。
如果需要進出口危險品,應提前準備相關文件,并將危險品運輸到海關的危險品倉庫儲存。一般進口國對危險品進口的審批會比較嚴格,審批時間也較長。如果未能提前辦理好危險品(尤其是工品)的進口許可,貨物到港后不能及時清關放行,由此產生的特殊倉儲費、滯港費等將是一大筆損失。
貨物超重的問題
國際運輸業務要求發貨方準確提供貨物的體積、尺時、重量等信息。集裝箱運輸雖有固定的尺寸,但對每個集裝箱的重量也有明確的要求:20尺普通箱一般不超過17.5噸;40尺普通箱一般不超過22噸。所以發貨人應該提前合理分配貨物安排裝箱,切不可為節省運費而讓集裝箱超重。
快件的報關
1、快件的報關和查驗應當在運營人所在地海關辦公時間和專門監管場所內進行。如需在海關辦公時間以外或專門監管場所以外進行,需事先商得海關同意,并向海關無償提供必需的辦公場所及必備的設施。
2、進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申報入境后24小時內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出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離境前4小時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3、運營人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1)及時向海關呈交快件通關所需的單證、資料,并如實申報所承運的快件。
(2)通知收、發件人繳納或代理收、發件人繳納快件的進出口稅款。并按規定對進出境快件交納規費、監管手續費等。
(3)除經海關準許的情況外,應當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存放于專門設立的海關監管倉庫內,并妥善保管。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進行裝卸、開拆、重換包裝、提取、派送、發運或進行其他作業。“監管時限”是指進境快件自運輸工具向海關申報起至辦結海關手續止;處境快件自向海關申報起至運輸工具離境止。
(4)海關查驗快件前,運營人應當對快件進行分類。海關查驗快件時,運營人應當派工作人員到場,并負責快件的搬移、開拆、重封包裝等。
(5)發現快件中含有禁止處境的物品,不得擅自處理,應當立即通知并協助海關進行處理。
有效的“先進先出”方式。
保證每個被儲物的儲存期不至過長。“先進先出”是一種有效的方式,也成了儲存管理的準則之一。有效的先進先出方式主要有:
(1)貫通式貨架系統。利用貨架的每層,形成貫通的通道,從一端存入物品,從另一端取出物品,物品在通道中自行按先后順序排隊,不會出現越位等現象。貫通式貸架系統能非常有效地保證先進先出。
(2)“雙倉法”儲存。給每種被儲物都準備兩個倉位或貨位,輪換進行存取,再配以必須在一個貨位中取光才可補充的規定,則可以保證實現“先進先出”。
(3)計算機存取系統。采用計算機管理,在存時向計算機輸入時間記錄,編入一個簡單的按時間頃序輸出的程序,取貨時計算機就能按時間給予指示,以保證“先進先出”。這種計算機存取系統還能將“先進先出”保證不做超長時間的儲存和快進快出結合起來,即在保證一定先進先出前提下,將周轉快的物資隨機存放在便于存儲之處,以加快周轉,減少勞動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