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運的步驟
1.出口運輸
運輸的部分是出口運輸。這涉及貨物從托運人到貨代經營場所的移動。對于少于集裝箱裝載的貨物,貨運代理的場所始終是出口集運中心(原產地倉庫),貨運代理在那里擁有自己的人員或的代理人。貨物通常會在公路(通過卡車)、鐵路或組合上運輸。如果同意托運人負責這部分運輸,通常會通過當地運輸公司進行安排。但是,如果收貨人負責,那么使用能夠提供出口拖運作為國際運輸一部分的貨運代理通常是有意義的。
在托運人的場所處理貨物(裝載到卡車上)不被視為出口運輸的一部分,因為在貨運代理場所卸載卡車通常不屬于出口運輸的一部分。
2.出口清關
對于每件離開一個國家的貨物,必須辦理海關手續以滿足監管要求。清關是一種制定申報并將所需文件提交給當局的交易,只能由持有有效海關許可證的公司(即所謂的報關行)進行。
出口清關可以由持有有效許可證的貨運代理或由貨運代理的代理完成。或者,它可以由托運人直接的海關經紀人執行,該經紀人不一定參與運輸過程中的任何其他部分。出口清關步驟必須在貨物離開原產國之前完成,如果不是由貨運代理完成,通常需要在貨物進入貨運代理原產地倉庫之前完成。
快件的報關
1、快件的報關和查驗應當在運營人所在地海關辦公時間和專門監管場所內進行。如需在海關辦公時間以外或專門監管場所以外進行,需事先商得海關同意,并向海關無償提供必需的辦公場所及必備的設施。
2、進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申報入境后24小時內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出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離境前4小時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3、運營人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1)及時向海關呈交快件通關所需的單證、資料,并如實申報所承運的快件。
(2)通知收、發件人繳納或代理收、發件人繳納快件的進出口稅款。并按規定對進出境快件交納規費、監管手續費等。
(3)除經海關準許的情況外,應當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存放于專門設立的海關監管倉庫內,并妥善保管。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進行裝卸、開拆、重換包裝、提取、派送、發運或進行其他作業。“監管時限”是指進境快件自運輸工具向海關申報起至辦結海關手續止;處境快件自向海關申報起至運輸工具離境止。
(4)海關查驗快件前,運營人應當對快件進行分類。海關查驗快件時,運營人應當派工作人員到場,并負責快件的搬移、開拆、重封包裝等。
(5)發現快件中含有禁止處境的物品,不得擅自處理,應當立即通知并協助海關進行處理。
中重型倉儲貨架的區別
重型貨架:
1、重型貨架適用于工業廠房,大型及較高的倉庫,多用托盤和叉車存取貨物;每層載重可以達到4T,對設計要求較高。
2、重型貨架:承重性能好,充分利用高空空間,單節可達10米,結構牢固,層高可調節,排物清晰,安全性高。
中型貨架:
1、插接組裝式結構;操作簡單、安裝快捷,節距75mm層高均勻可調,貨架比重型貨架小。
2、中型貨架能實現快捷存取,單層可以承載達500kg,是各行業的存儲方式。